第4期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二手车交易专项整治通知

     近日,从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获悉:针对目前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存在着无照经营、行为不规范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了《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这次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一)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二手车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入场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汽车、摩托车配件经营者是否无照经营。(二)强化市场开办者的监管责任。(三)把好商品质量关。一是检查经营者建立购销货台帐制度情况;二是检查二手车的来源渠道是否合法,相关证件是否齐全,交易手续是否完备有效,有无交易或销售被抢车和非法拼(改)装车的现象;三是检查汽车、摩托车配件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商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商品有无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问题。(四)打击欺诈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一是检查二手车经营者,包括二手车经纪公司和经纪人是否提供了车辆在使用、维修、事故、保险以及行驶公里数、报废期限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信息;二是检查二手车和汽车、摩托车经营活动中的商标广告是否合法,有无虚假和误导宣传的行为。

    《通知》强调:要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对二手车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出售非法拼装车和报废配件的行为,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查处。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动配合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合力,齐抓共管。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05年5月起至8月份结束。

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  

2005年5月19日